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学年优秀教师与 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第35个教师节表彰工作,进一步提高和激发我院广大教职员工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性。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四方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标准与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工作积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2、在我院连续工作两年以上,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近两年的工作中未发生过任何事故(即: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行政事故、政治问题等)。

3、近两年每年的工作量应在本单位处于领先地位,工作积极肯干,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且在近两年的员工工作绩效评定中,评为合格及以上。

4、参评优秀教师者还必须具备:每学年能够独立承担一门以上主干课程;近两年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40课时以上,并且在近两年的教学质量评估中,有一次以上获得学院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定成绩优秀(90分以上)者。

5、所有参评人员的加分条件,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科研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近两年内取得以下任何一项成果者:曾在国内外有关刊物、杂志、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学术论文两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学院(含学院)以上科研课题(科研项目)一项,并取得科研成果;主编教材(或专著)一部,参编教材(或专著)两部,已正式发表或使用效果良好;在学院《教学简报》的“教学研究”、“经验交流”、“师生之友”、“学院建设”板块中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学院《教学简报》其它板块,以及《四方青年报》两年累计发表4篇文章;在学院以上层次,组织的各种大型评比、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上级奖励,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人事处、教务处审核,院长办公会研定的程序办法。最后由院长办公会确定此次受表彰先进个人。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务必将推荐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人员的事迹材料于201995日上午10时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也可将电子文档发至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信箱。

五、奖励与表彰

对被评为我院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教职工授予“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优秀教师”或“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附件

附件1: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四方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人事处

201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