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2016年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2016年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学院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培养和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参照石家庄铁道大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立足当前,着眼于学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努力将一批德才兼备、崇尚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

二、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原则;

5.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岗位

结合学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本次竞争上岗的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为7个:院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岗位、土木工程系教学副主任岗位、测绘工程系教学副主任岗位、经济管理系教学副主任岗位、后勤保障部副主任岗位、土木工程系行政副主任岗位、电气工程系行政副主任岗位。其中土木工程系行政副主任岗位和电气工程系行政副主任岗位统称系部行政副主任岗位,采取分类选拔的的方式产生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素质或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认真调查研究,卓有成效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树立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二)资格条件

1.竞聘人员为我院在册的正式教职工。

2.年龄要求58周岁以下(截至到20161223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5.符合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任职条件。

(三)岗位任职条件

1.院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2.土木工程系教学副主任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任职资格)。

3.测绘工程系教学副主任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任职资格)。

4.经济管理系教学副主任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任职资格)。

5系部(土木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行政副主任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党务工作经验,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6.后勤保障部副主任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深入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五、选拔程序

1.公布岗位。在全院范围内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领导岗位和岗位任职条件。

2.个人申报。报名人员填写《2016年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申报表》(见附表,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可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在20161223日(周五)下午15:00前报送人事处。每人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人事处、督查办、党委工作部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疑义公布名单,有争议的提交学院审定。

4.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布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名单。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项,分值分别为543。参加民主测评人数在不少于25人。

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原则上不再继续参加下一环节的竞争上岗。

6.民主评议。

在一定范围内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三项。分值分别为543。参加民主评议人数在不少于40人。

民主评议中“基本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原则上不再继续参加下一环节的竞争上岗。

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结束后,计算两项综合得分,按所申报同一岗位人员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队。每个岗位的前3名(系部行政副主任岗位前6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经学院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计分办法:

1)民主评议分=院领导评分×30%+其他人员评分×70%

2)申报人员综合得分=民主测评分×40%+民主评议分×60%

7.大会陈述推荐。

组成民主推荐组,推荐组人员不少于40人。入围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大会陈述,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简历、工作业绩、工作设想等,时间不超过6分钟。如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系部行政副主任岗位少于6人)将直接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大会陈述结束后,民主推荐组人员当场填写推荐票,推荐意见分为“同意”、“基本同意”和“不同意”三项。分值分别为543

大会陈述推荐中“不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原则上不再作为考察对象。

大会推荐结束后,计算申报人员总分,根据岗位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队,每个岗位的前2名(系部行政副主任岗位前4名)作为考察对象,经学院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计分办法:申报人员总分=民主测评分×10%+民主评议分×20%+大会陈述推荐院领导评分×30%+大会陈述推荐其他人员评分×40%

8.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与申请岗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9.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综合考虑组织考察情况、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大会陈述推荐结果、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工作业绩、能力、群众反映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等情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学院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10.公示和任职。学院集体讨论决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竞争上岗过程中,经学院研究无适合任职人选或无人报名的岗位,由学院参照竞争上岗相关规定任用。

七、组织和领导

学院成立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康忠山、李东旭

副组长:任俊岭、戎进通

成员:肖剑、苗喜德、程林章

办公室成员:人事处、院办公室、督查办负责人

八、纪律和监督

1.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原则、条件、程序、纪律进行。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上级精神和本实施方案相违背的行为。

2.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除取消其竞争上岗资格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照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组部关于治理拉票行为的规定严肃查处。

3.参加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及大会陈述推荐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人唯贤,不准打人情分。

4.督查办按照有关规定,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5.设立竞争上岗工作意见箱,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九、回避原则

1.本人回避;

2.本人配偶和亲属回避;

十、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申报表